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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東縣自然史教育館106年度 國中小學生繪畫比賽實施辦法

壹、依據:本縣自然史教育館106年度營運計畫。
貳、 目的:透過藝文活動,以大自然為主題,學童們將多采多姿的畫筆及豐富的想像與色彩,達成十二年國民教育之實施議題─創造力教育之目標。
參、指導單位:教育部
肆、主辦單位:台東縣政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
伍、承辦單位:台東縣自然史教育館、台東縣三仙國民小學 
陸、創作主題:以「台東風情畫」為主題,用學生兒童的視野,將對台東風光、節慶祭典、庶民生活的觀察,透過畫筆,闡述他們心中的家鄉。
柒、參加對象:本縣各公私立國小、國中在學之學生等均得參加。
捌、應徵作品組別及類別:
 

類別

組別

國小

繪畫類

國小低年級組、國小中年級組、國小高年級組

國中

繪畫類

國中組

 
玖、參賽作品規格:各組作品大小為四開(約38公分╳52公分),一律不得裱裝、對聯、四屏、橫式裝框、手卷不收。於作品背面註明『學校名稱、姓名、班級及指導老師』(如附表一)
壹拾、各校作品件數:
一、 請各校辦理校內初賽擇優參加縣賽。
二、 每校各組自由參賽,件數不拘。
壹拾壹、
收件時間:
即日起於106年5月3日止(以郵戳為憑,遇星期例假日順延一天)。於上班時間寄(送)本館:台東縣成功鎮三仙里基翬路16號。
壹拾貳、 評分標準:主題50%、構圖30%、色彩20%。
壹拾參、獎勵:聘請專家就各項作品評審,錄取各組優勝17名(優選5名,
        佳作12名)
一、 優選5名:獎狀乙紙及獎品一份。
二、 佳作12名:獎狀乙紙及獎品一份。
三、 優勝同學之指導老師,依「臺東縣政府所屬教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表第4類第1項」全縣性競賽優選嘉獎一次,佳作給獎狀乙紙辦理敘獎以資獎勵。
四、 各校得獎獎項由主辦單位於106年5月底前擇期公告。各校獎狀獎品委請學校6月自行於公開集會場合頒發。
五、 得獎作品影像將公布於「台東縣自然史教育館fans團」網站。該網站網址為: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s5421984。
壹拾肆、注意事項:
一、 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,不得臨摩、抄襲、或他人加筆,經檢舉或發現,將不予評選。
二、 指導老師限參賽學校現職之服務教師,未填者視同放棄,不得事後補報。
三、 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,不符合各項個別規定及本實施要點所載之任何規定者,不予受理。
四、 為符合本活動宗旨,參賽者同意其參賽圖文作品著作權、著作財產權於評審得獎確定同時讓與台東縣自然史教育館,並同意簽具「著作權轉讓同意書」;台東縣自然史教育館依著作權法有重製、宣傳、網頁製作、展覽、出版及不限次數、時間、方式及轉授權第三人使用之權利,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。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(於必要時得不行使)。
五、 應徵作品不論是否入選,均留主辦單位運用,不退件。
六、 比賽簡章可至本館粉絲頁(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s5421984)下載。
壹拾伍、本案辦理完成,依本府教育人員獎懲標準辦理工作人員敘獎事宜。
壹拾陸、本實施計畫奉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【附件】
 
報名表一式兩份,務必黏貼齊全。
請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上及左下方 
各項資料請詳填並確認無誤
報名表黏貼方式如下:

 
 
 

106年度台東縣自然史教育館繪畫比賽報名表

組    別

 

學校/年級

 

題    目

 

學生姓名

 

指導老師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[2017-03-07 13:17:08]